外配申請歸化 5 步驟(以嫁來臺灣的外籍配偶為例)
- 辦理外僑居留證:
向移民署服務站申請「外僑居留證」。 - 歸化國籍申請:
居留滿 3 年後,至戶政事務所申請「歸化中華民國國籍」。 - 放棄原國籍與申請地區居留:
向原母國辦理「放棄國籍」,並向移民署申請「臺灣地區居留證」。 - 定居證申請:
居住滿 1 年後,向移民署申請「定居證」。 - 設立戶籍與領取身分證:
至戶政事務所設立戶籍,並申請領取國民身分證。
※ 此流程適用於外籍人士(如外籍新娘)依照親屬關係申請歸化、並設立戶籍取得國籍之完整程序。 圖片右下角並說明「最快 4 年可取得身分證」。
外籍配偶結婚申請歸化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圖
- 結婚登記:
戶政事務所辦理。 - 申請居留簽證:
申請人倘在國外請直接向駐外館處申請。
符合依親事由者,可直接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。 - 申請外僑居留證:
內政部移民署台東縣服務站。
※須檢附結婚證明文件、護照、照片等,且結婚日含當日合計滿183日以上,且居留證須在有效期限內,可申請歸化。 - 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(國籍證明):
戶政事務所層轉縣政府或由戶政機關核發。
※須檢附:國籍喪失證明、內政部或外交部函轉、放棄國籍承諾書或平居留申請表影本、通譯證明信件等。 - 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:
內政部移民署台東縣服務站。
※須自歸化證明發給之日起滿一年,不得提前。 - 申請臺灣定居證:
內政部移民署台東縣服務站。 - 申請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:
設籍地戶政事務所。
※ 本流程圖適用於外籍配偶結婚後,依親歸化申請,至初設戶籍與取得國民身分證的完整程序。
大陸配偶結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說明
- 婚姻登記:
在中國大陸辦理結婚登記並取得結婚證書。 - 公證人驗證:
大陸配偶持結婚公證書及戶籍謄本,辦理公證及驗證手續。 -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依親許可函:
向大陸地區文教交流處申請依親許可函。 - 文件驗證:
將文件送至大陸海協會、內政部或文教處驗證。 - 體檢:
進行健康檢查,取得體檢證明。 - 陸委會核准:
核發來臺許可。 - 辦理入台許可:
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入台申請。 - 內政部發證:
核發入臺證。 - 向移民署報到:
入境後須於指定時間內向移民署服務站報到。 - 居留證申請:
申請居留證,取得在臺合法居留身份。 - 依親居留滿4年後:
可辦理定居申請。 - 定居後報到:
向移民署再次報到確認。 - 設戶籍:
向戶政事務所提出設籍申請,完成初設戶籍登記。
備註說明:各步驟需備妥身分文件、結婚公證書、體檢證明與居留許可等。每步需配合主管機關規定辦理。
📞 內政部移民署臺東縣服務站:臺東市中華路 59 號,電話:089-361631
🏛️ 臺東縣臺東戶政事務所:臺東市洛陽街 291 號,電話:089-322004
歸化國籍步驟及注意事項: PTT檔(請參閱附件相關檔案)
提憑證件一覽表:
歸化測試
1.報名資格:持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外籍人士。
2.應備文件:
● 2吋照片一張(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)。
● 外僑居留證。
● 印章。
● 測試費500元。
3.測試時間:請先聯絡承辦人:梁小姐 電話:089-323490 分機 215,採隨到隨考方式。
4.測試地點:本所各辦公室(台東、卑南、綠島、蘭嶼)。
5.題庫下載:
●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規劃建置 「 歸化測試題庫系統 」
照顧輔導類業務
相關網站連結
中華民國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, Republic of China (Taiwan)